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3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29号)要求,我公司于今年申报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丙级)延续及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已由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符合条件;并于2013年8月14日于中国工程咨询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我公司申请的专业为“建筑 、化工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 、水利工程 ”,服务范围为: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招标代理。我公司将在以上服务范围内合法有效地展开咨询业务,并在业务开展中汲取经验,规范并提高咨询质量,力争尽快达到乙级资质申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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